2026年,土耳其正处于“土耳其世纪”愿景与全球供应链重构的双重变局中。作为横跨欧亚大陆的战略枢纽,土耳其凭借其独特的地缘位置、庞大的人口红利(约8,750万,劳动力人口约5,800万)以及欧盟关税同盟成员的身份,正成为中资企业进军欧洲、中东及北非市场的重要战略支点。
2026年是中国“十五五规划”的开局之年,规划强调深化改革开放,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。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与土耳其“中间走廊”计划战略对接的框架下,两国经贸合作持续深化。中国企业在土耳其累计参与的投资项目覆盖基础设施、能源、通讯、金融等多个领域,已形成较为扎实的合作基础。
2026年是土耳其市场的“改革深化之年”。2026年2月,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正式宣布一项价值1,000亿里拉(约22.9亿美元)的“制造业信贷融资与就业保护计划”,由国有银行及指定合作银行发放贷款,覆盖大型及中小企业。同年4月,在伊斯坦布尔举行的“土耳其世纪·强大投资中心”高级别会议上,总统宣布了新一轮经济改革方案:①扩大伊斯坦布尔金融中心的税收优惠,转口贸易利润企业所得税豁免比例从50%提高至100%;②对在土耳其设立区域管理总部的跨国公司提供显著税收优惠——在IFC内设立可享20年企业所得税全免,在IFC外设立可享95%税收减免;③制造业出口企业所得税税率拟降至9%。与此同时,海关法修订(取消30欧元免税门槛,对非欧盟进口征收60%固定关税)、数据保护执法强化(2026年KVKK处罚上限逾1,700万里拉)、TSE产品认证升级(已覆盖30余类产品,电动滑板车新增本地化率要求)等一系列新政已全面落地,合规体系已成为在土耳其长期经营的“必修课”。
对于中资制造业企业而言,合规已从“可选项”变为“准入证”。那些提前完成股权架构合规、投资激励申请、税务合规体系搭建的企业,将在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持续发展的制度红利。
本文以制造业企业为切入点,系统梳理从外资准入、公司设立、劳动用工、税务合规、产品认证到争议解决的全维度法律问题,提供实操性应对策略。
第一章 国家概况


2026年制造业融资新政
2026年2月,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正式宣布一项价值1,000亿土耳其里拉(约22.9亿美元)的制造业融资计划,官方名称为 “制造业信贷融资与就业保护计划” ,于2026年2月23日正式启动。

1.2 政治与法律体系
土耳其为总统制共和国,总统为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,行使最高行政权。2017年4月,土耳其通过宪法修正案(第6771号法律),于2018年7月9日正式将政治体制从议会制改为总统制。修法后废除总理职位,总统可直接制定行政法令并有权任命副总统及各部部长。
新宪法进程(2025—2026年重大立法议程)
2026年2月,执政党正义与发展党(AKP)已准备向总统埃尔多安提交新宪法草案。新宪法草案保留并强化了总统制特征,可能取消总统任期限制(现行宪法规定总统任期5年、最多连任两届),并调整议会选举规则。一旦新宪法通过,将对土耳其外资企业的长期政策环境产生深远影响,建议中资制造业投资者密切关注修宪进程。
外商直接投资(FDI)制度框架
土耳其外商直接投资以2023年第4875号法律《外商直接投资法》 及配套条例为核心,确立了“外资国民待遇”原则和“投资自由”宗旨。自该法实施后,土耳其实行FDI事后通知程序,一般无事前审批或暂停要求。
FDI企业须通过E-TUYS在线系统向工业与技术部下属的外国投资司提交以下信息:
初始设立通知:资本结构、股东信息(持股≥10%须报告)
年度申报:每年提交标准年报,披露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税务号、股权结构及子公司信息
变更通知:资本、股权结构变更须在1个月内完成变更通知
联络处:新设联络处适用15个工作日内预先批准
此外,在媒体、广播、航空、土地、网络安全等特定行业仍设有外资持股上限或须额外审批:
媒体服务机构外资持股不得超过50%
电信行业外资持股不得超过49%
航空业要求管理人员中多数为土耳其公民,且企业多数投票权须由土耳其方持有
国家安全审查:2025年3月19日,《网络安全法》(第7545号法律) 已生效,从事网络安全产品、系统、软件、硬件和服务的公司,其控制权交易须经网络安全局局长事先批准,违者将处以1,000万至1亿里拉行政罚款。这是近年土耳其FDI领域最重要的新增合规门槛之一。
主要政府机构

1.3 2026年经济改革新举措
2026年4月23日,在伊斯坦布尔多尔玛巴赫切总统办公大楼举行的 “土耳其世纪·强大投资中心” 高级别会议上,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宣布了一项全面的经济改革方案,旨在加强投资环境、巩固金融稳定并吸引全球资本。该方案涵盖贸易、服务出口、区域总部及资本流动等多个领域,以税收减免、定向激励及行政流程优化为核心,已提交议会审议。
核心改革内容:

企业引入与资本回流措施:

行政流程优化:
一站式办公室:总统投资办公室将改造为面向投资者的“一站式办公室”,简化公司设立、工作与居留许可、税务与社保、土地分配及环境审批等流程
数字公司登记制度:将引入“数字公司”登记制度,在线简化公司设立流程、降低合规成本
2.1 投资法律框架
土耳其外资法律体系主要由以下法律构成:
《外国直接投资法》(第4875号):外商投资核心法律,确立国民待遇原则,即外国投资者享有与土耳其国内投资者相同的法律权利和义务,并遵循投资自由原则(无需事先取得政府批准,仅事后通知即可开展投资活动);保障资本自由转移(利润、股息、出售收益及贷款偿付均可自由汇出境外);外国投资者与政府之间的投资争议可诉诸国内法院或国际仲裁(含ICSID仲裁,在中土BIT及《能源宪章条约》框架下均可适用)。
《土耳其商法典》(第6102号,最低资本经2025年改革调整):规范公司设立与治理。外国投资者可100%持股设立或收购公司,无强制要求任命土耳其籍股东或董事。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已从1万里拉提高至2.5万里拉(或依法院裁定下限调整至总资本的12.5%),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保持5万里拉。公司管理层可全由外国人组成,无需本地代表,实操中银行反洗钱审查等额外合规要求仍需预留合规成本。
《海关法》(第4458号):2026年2月6日实施重大修订——取消价值30欧元以下低价值进口商品的免税政策;从欧盟直接进口货物征收30%固定关税,从非欧盟国家(包括中国)进口征收60%固定关税;若商品属于《特别消费税》(ÖTV)第(IV)号清单,还需叠加20%特别消费税。
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(第6698号,KVKK):以欧盟GDPR为蓝本,2026年处罚额度大幅上调,罚款范围为5万至300万里拉;数据控制者须在处理个人数据前在VERBİS数据控制者登记系统完成注册(特定小型实体可豁免)。通过土耳其子公司收集员工、客户数据的中资制造业企业,须特别关注跨境数据传输的合规路径。
《产品安全与技术法规法》(第4703号):产品合规基本法律框架,核心执行机构为土耳其标准协会(TSE)。土耳其虽与欧盟建立关税同盟,但尚未完全采纳CE标志体系。相关产品须同时满足TSE标准与欧盟标准的交叉要求,CE证书不足以完全替代TSE认证。
主管机构:

FDI制度框架:外资准入的“事后通知+行业许可”双轨逻辑
事后通知制度(一般情况):外国投资者在土耳其设立公司或进行股权投资,须通过E-TUYS系统向工业与技术部进行信息报备,该系统属于事后信息收集,不构成前置审批,未按时申报或信息失实将面临罚款,但不影响交易的法律效力。
行业许可与国家安全审查(特殊情况):在国防、银行、能源、电信、航空、媒体等行业,外资持股比例或特定审批要求已被法律或行业特别法锁定——例如媒体服务业外资持股上限50%,航空业多数投票权须由土耳其公民持有。工业化执行委员会可介入审查影响国家安全或国内战略产业的交易,于2025年已对中国公司相关投标资格展开审查。
不动产收购审查:外资股份占50%以上或外资股东有权任命或罢免多数董事会成员的公司,在购买不动产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事先书面同意。
2.2 国民待遇原则
土耳其对外国直接投资采取自由、开放、以投资者为导向的法律政策,通过提供国民待遇、资本自由转移和国际仲裁保护等制度优势,吸引外资流入。
核心优势:

2.3 外资准入行业限制
土耳其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,外资在大部分行业与本地企业适用相同规则。但以下行业受特殊监管:

2.4 2026年海关法修订
2026年1月7日,土耳其政府发布第10813号总统令,修改海关法部分条款,于2026年2月6日生效。
核心变化:

对制造业企业的影响:上述关税调整虽主要针对消费品进口,但间接推高了在土制造企业的原材料和零配件进口成本,需在供应链规划中予以考量。
2.5 1000亿里拉制造业融资计划
2026年2月23日,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正式宣布“制造业信贷融资与就业保护计划”,总规模1000亿土耳其里拉(约22.9亿美元)。
政策目标:
● 确保制造业生产连续性
● 便利企业融资渠道
● 保护就业
● 缓解国内信贷紧缩对制造业的压力
对中资制造业企业的意义:该计划为在土中资制造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融资支持通道,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对接相关金融机构。具体申请条件须结合企业所在地的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咨询。


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国投资者的首选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为股东提供有限责任保护,设立程序相对简便。
3.2 公司设立核心要求

3.3 2026年公司设立流程

费用参考:注册及执照费用通常为5,000-15,000土耳其里拉;公证费约2,000-5,000里拉。
4.1 《劳动法》核心要点
土耳其《劳动法》(第4857号)是雇佣关系的核心法律。

4.2 外籍员工工作许可
2026年3月30日,土耳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《外籍人士就业信息手册》,系统梳理了工作许可申请流程、评估标准和外籍人士在土耳其工作的义务。
工作签证类型:

申请条件:
● 土耳其本地员工比例为每5名本地员工可雇佣1名外籍员工
● 雇主须在土耳其合法注册
● 外籍员工须持有有效护照
4.3 社会保险
土耳其社会保险制度覆盖所有雇员,由社会保障机构(SGK)管理。

最低缴费基数:2026年,最低缴费基数为月最低工资(约13,414土耳其里拉,2025年数据,2026年需核实)。

5.1 企业所得税(CIT)
根据土耳其税法,企业所得税的综合税率为26.25%(标准税率25%+5%团结税)。基于企业会计利润调整后的金额计算。

申报要求:
● 财年结束后5个月内提交年度申报(12月31日财年,次年5月31日前)
● 季度预缴:每季度末20日内缴纳预估税额的25%
● 需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
伊斯坦布尔金融中心税收优惠(2026年新):
● 在伊斯坦布尔金融中心运营的机构,其过境贸易和海外贸易交易中介活动利润享受100%企业所得税豁免
● 在金融中心之外进行的过境贸易,其利润的95%可免于企业所得税
● 跨国公司在土耳其管理海外业务产生的收入,享受显著的税收优惠
5.2 增值税(VAT)

注册门槛:年营业额超80万里拉需强制注册VAT,低于阈值可自愿登记。
申报周期:
● 月营业额超100万里拉:月度申报(次月20日前)
● 低于阈值:季度申报(次季度首月20日前)
5.3 个人所得税
土耳其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:

税率每年调整,以上为2025年数据,2026年需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。
5.4 预提税(WHT)

5.5 转让定价合规
土耳其已全面实施OECD BEPS规则,关联交易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。
文档要求:
● 本地文档:关联交易金额超一定门槛需准备
● 主体文档:集团合并收入超5亿欧元需准备
关键提醒:转让定价合规是土耳其税务机关的审查重点,建议企业提前做好文档准备。
5.6 凭证保留与处罚

6.1 法律框架
土耳其知识产权保护主要由《工业产权法》(第6769号,2017年生效)调整,涵盖商标、专利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。
主管机构:土耳其专利商标局(TÜRKPATENT)
6.2 专利保护

PCT申请进入土耳其国家阶段:土耳其专利商标局接受电子申请(通过ePCT-Filing),不接收纸件申请。
恢复优先权:土耳其接受因“尽合理注意”(due care)标准而错过优先权期限的申请恢复。
6.3 商标保护

国家安全审查:土耳其居民申请人向外国提交商标申请须先获得TÜRKPATENT的许可。
6.4 实用新型
● 保护对象:产品的形状、构造或其结合
● 保护期限:自申请日起10年
第七章 产品合规

7.1 TSE认证:土耳其市场的合规准入核心
TSE认证(土耳其标准协会认证)是依据《产品安全与技术法规法》(第4703号法令)实施的产品认证制度,是产品在土耳其国内合法流通的关键依据。
覆盖产品类别:电子电器、机械设备、建材、燃气器具、食品接触材料等30余类产品,具体以TSE每年更新的“进口强制标准清单”为准。
强制性认证:针对家用电器、照明设备、低压电器、燃气器具、电缆等产品,无认证不得在土耳其市场销售。低压电气设备需符合TR EN 60950-1标准,家用电器适用TR EN 60335系列标准。
核心认证流程:

TSE认证后维护:
● 证书有效期通常1—3年(以TSE签发证书为准)
● 需每年接受监督审核并缴纳年费
● 产品标签、说明书及安全警示语需使用土耳其语
7.2 CE认证
对于出口欧盟或土耳其市场涉及CE指令的产品,土耳其与欧盟的CE认证规则有以下关键差异:
土耳其市场适用场景:

土代合规要求(非土耳其本土制造商适用):
● 土代需为土耳其境内合法注册实体
● 需签署正式授权书及代理协议
● 土代信息需以土耳其语标注在产品标签上
● 负责应对市场监管、投诉及召回事宜
7.3 TSE与CE的协同
TS EN标准与CE认证的EN标准技术内容一致,一次测试数据可共享。IECEE CB报告可同时用于申请两种认证,可豁免部分测试项目。选择同时具备TSE认可资质和欧盟公告机构资质的实验室,可一站式完成双重认证。

8.1 进口关税
土耳其为欧盟关税同盟成员,对工业品适用共同对外关税,农产品适用自主关税。

2026年海关法修订(2026年2月6日生效):

8.2 原产地规则
土耳其适用欧盟原产地规则框架。
关键要求:
● 区域价值成分(RVC)标准视产品类别而定
● 原产地证书须由经授权机构签发
● 出口至欧盟享受关税同盟优惠须提供EUR.1或发票声明
8.3 自由区
土耳其设有多个自由区(如梅尔辛自由区、伊斯坦布尔自由区等),需由工业与技术部授权。
主要优惠:
● 进出口关税豁免
● 免征增值税
● 免征企业所得税(生产活动)
● 自由区营业执照有效期通常10—20年
9.1 个人数据保护法(第6698号)
土耳其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(Law No. 6698)于2016年生效。2026年,该法进入严格执法阶段。
核心义务:
● 合法处理依据:须有明示同意、合同必要、法律义务等依据
● 数据主体权利:访问权、更正权、删除权、反对权
● 数据泄露通知:须在发现后72小时内通知土耳其数据保护局(KVKK)
● 数据登记:数据控制者须在VERBIS系统注册
9.2 2026年KVKK新决定
2026年2月11日,土耳其数据保护局(KVKK)发布第2026/266号原则决定,针对会员卡忠诚度计划(Loyalty Card Programs)提出新要求。
背景:根据KVKK收到的投诉,在销售点仅凭手机号或会员卡号即可享受会员优惠,导致第三人可能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会员信息,引发个人数据被非法处理的风险。
核心要求:公司须在会员卡优惠使用前引入身份验证机制,包括但不限于:
● 发送短信验证码至持卡人手机
● 移动应用验证
● QR码或条码验证
● 出示实体会员卡
● 使用与会员账户绑定的PIN码或密码
合规期限:公司须在该决定发布后6个月内(即2026年8月前)完成整改。
未合规后果:逾期未采取适当保障措施的企业,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
9.3 数据控制者登记(VERBIS)
年营业额超过一定门槛、雇佣超过50人或处理特殊类别个人数据的数据控制者须在VERBIS系统注册。注册信息需每年更新。
9.4 跨境数据传输
根据第6698号法律,将个人数据传输至土耳其境外须确保接收国提供足够水平的保护,或获得数据主体的明确同意。
10.1 诉讼
土耳其法院系统采用三级制:初审法院 → 地区法院 → 最高法院。
诉讼注意事项:
● 须通过土耳其执业律师代理
● 诉讼程序可能较为冗长(1—3年)
● 官方语言:土耳其语
10.2 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
根据《土耳其国际私法和程序法》,外国法院判决不能在土耳其自动执行,而必须向土耳其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执行诉讼,并获得“执行许可”(exequatur)裁定。
执行条件:
● 互惠条件:须存在判决作出国与土耳其之间的互惠关系(形式互惠或实质互惠)
● 非专属管辖权:判决不得就属于土耳其法院专属管辖权的事项作出
● 公共政策:判决不得明显违反土耳其公共秩序
● 抗辩权:判决作出须遵守被告抗辩权规则
申请文件:须提交经公证及海牙认证或土耳其领事认证的生效判决文书、判决效力证明书、程序正当性证明(如适用)及授权委托书。
10.3 国际仲裁
土耳其是《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》(《纽约公约》)的缔约国。外国仲裁裁决在土耳其的承认与执行受《土耳其国际私法和程序法》规制。
拒绝执行的情形(类似《纽约公约》第五条):
● 仲裁协议无效
● 未获适当通知或未能陈述案情
● 仲裁庭组成或程序不符合协议
● 裁决尚未具约束力或被撤销
● 争议事项依土耳其法律不可仲裁
● 承认或执行将违反土耳其公共政策
推荐仲裁机构:伊斯坦布尔仲裁中心(ISTAC)是土耳其主要的国际仲裁机构。
2026年是土耳其市场的“改革深化之年”。从1,000亿里拉制造业融资计划的启动,到经济改革方案的发布;从海关法修订取消电商免税门槛、加征附加关税,到数据保护执法处罚上限大幅上调;从TSE产品认证强制实施,到区域总部税收优惠升级——一系列新政交织叠加,共同指向一个清晰的信号:土耳其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引资改革,但合规门槛也在同步抬升。
四个核心趋势值得中资企业高度重视:
第一,外商投资基本实现国民待遇。土耳其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原则,允许100%外资持股,资本可自由转移,与国际仲裁接轨。2026年的经济改革方案进一步扩大了税收优惠范围,为在土设立区域总部提供了显著激励(如IFC内区域总部20年企业所得税全免、制造业出口企业所得税拟降至9%)。
第二,制造业融资获得重大政策支持。1,000亿里拉制造业融资计划为在土制造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融资通道(贷款须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使用),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对接相关金融机构。
第三,关税环境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。2026年2月生效的海关法修订取消电商进口简化清关,对化妆品、电子设备等加征额外关税;2026年1月1日起对非欧盟进口的4,344种工业品加征附加关税(钢铁产品最高48%),间接推高了制造业企业的原材料进口成本。
第四,产品合规是企业进入土耳其市场的先决条件。TSE认证是产品在土耳其本土合法流通的核心准入,而CE认证则与土代制度、欧盟市场准入密切相关。双重认证的有效管理(建议采用“CE先行+TSE补充”策略)是企业开拓土耳其及欧盟市场的关键。
在规则日趋清晰、合规门槛持续抬升的市场中,出海企业的竞争逻辑正在发生根本转变:胜出的关键,不再是进入时机的早晚,而是合规框架内的执行效率与本地化深度。
在变局中把握方向,于合规中寻找机遇——土耳其市场2026年的生存法则,正待每一位深耕者用心书写。
关于久中·长三角跨境法律服务平台
久中·长三角跨境法律服务平台由上海久中律师事务所核心运营,专注于为出海企业提供俄罗斯、中东(沙特/阿联酋)、中亚、东南亚、北美、欧洲等关键市场的跨境法律合规服务。平台汇聚跨境投资(中资出境、外资准入)、国际贸易法律风控、跨境结算与外汇合规、跨境知识产权保护、跨境税务合规、供应链与海关合规、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力量,为企业/个人提供“一站式、嵌入式、全周期”的法律保障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