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久中涉外|阿联酋篇:中资制造业出海的合规全指引(下) 本文作者:纪煜鑫、戴诗劼

2026年,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正处于“我们阿联酋2031”愿景中期冲刺与全球供应链重构的双重变局中。作为中东地区航运、物流、金融中心和经济多元化的先驱,阿联酋被誉为“中东创新高地”。据外交部数据,2024年阿联酋国内生产总值达5342亿美元,人均GDP约5.2万美元,GDP增长率3.9%。中国连续多年是阿联酋第一大贸易伙伴,双边经贸合作涵盖能源、基础设施、数字经济、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,阿联酋已成为中资企业出海中东的“第一站”。

2026年是阿联酋市场的“合规深化之年”。从企业所得税(9%)于2023年6月正式开征,到转让定价文档合规要求全面实施;从反洗钱监管持续升级,到数据保护立法逐步推进;从海关“先放行后估价”数字化监管全面落地,到自由区与非自由区监管框架日趋统一——一系列新政密集落地,共同指向一个明确的信号:以合规换市场空间的粗放时代正在终结。那些提前完成股权架构合规、自由区布局合理化、税务合规体系搭建的企业,将在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持续发展的制度红利。

本文以制造业企业为切入点,系统梳理目标国为阿联酋,从外资准入、公司设立、劳动用工、税务合规、产品认证到争议解决等维度,提供实操性应对策略。

 

第四章 劳动用工

4.1 《新劳动法》核心要点

阿联酋《新劳动法》(Federal Law No. 33 of 2021,Regulating Labour Relations)于2022年2月2日正式生效,取代了原有的1980年劳动法。这是阿联酋劳动法领域近40年来最重大的一次修订。

 

 

新《劳动法》其他重要变化:

(一)工作模式类型

新法引入三种工作模式:

 

 

(二)劳动关系终止

通知期:新法将固定期限合同无正当理由终止的通知期统一为30-90天(原先无统一规定)。

 

4.2 外籍员工工作签证

根据人口结构,阿联酋外籍人口约占88%,来自印度、巴基斯坦、埃及等地。所有外籍员工在阿联酋工作必须取得工作签证。

申请条件:

·公司营业执照有效

·公司已正常运营并有实际业务

·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

新劳动签证政策(2026年):阿联酋已推出绿卡签证、黄金签证等多种长期居留签证,吸引高技能人才和投资者。

自由区工作签证:自由区管理局可独立为区内企业员工签发工作签证,程序通常比内陆地区简化。

 

4.3 工资保障制度(WPS)

阿联酋劳工部要求所有企业通过工资保障系统(WPS)发放工资。WPS是劳工部与阿联酋央行联合推出的系统,要求雇主通过授权银行支付员工工资,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性和及时性。

合规要求:

·工资需通过WPS系统发放

·每月工资支付记录需上传至WPS系统

·未按时支付工资将导致劳工部限制服务,影响工作签证续签

 

4.4 社保强制缴纳

阿联酋社会保险仅适用于阿联酋籍员工,外籍员工无须缴纳社保。但企业须为外籍员工提供工伤保险。

 

 

4.5 2026年人力资源与阿联酋化趋势

阿联酋持续推进“阿联酋化”(Emiratization)政策,要求私营企业逐年提高阿联酋籍员工比例。

阿联酋化目标(截至2026年):

·技术岗位阿联酋化率:10%

·非技术岗位阿联酋化率:5%-8%(因行业而异)

·银行/金融行业:15%-20%

注:具体要求以人力资源与阿联酋化部最新发布为准。年增长率通常为2%-4%。

不达标处罚:未达标企业将面临年度罚款,严重者影响政府合同投标。

 

4.6 工会与集体谈判

阿联酋法律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组建工会,但重大劳资纠纷通常由劳动部调解。

 

4.7 劳动争议解决

根据新《劳动法》,劳动争端的解决程序如下:

·友好阶段:双方协商;

·劳动部调解:向人力资源与阿联酋化部(MOHRE)申请调解;

·司法诉讼:调解不成立,可向主管法院提起诉讼。

 

第五章 税务合规体系

5.1 企业所得税(CIT)——2026年全面实施
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(Federal Decree-Law No. 47 of 2022),自2023年6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起,阿联酋开始征收联邦企业所得税。2026年,CIT处于全面实施和逐步完善的合规关键期。

税率结构:

 

 

适用税率9%的应税收入门槛为375,000迪拉姆,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有利的税收环境。对自由区内企业,贸易或工业活动的合格收入可继续享受CIT减免。

应税主体:在阿联酋注册成立或有效管理的企业,以及在阿联酋设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。

税收优惠:

 

 

申报要求:企业须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9个月内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。预计中小企业须在9个月内提交(具体时限以正式指引为准)。

2026年重要提示:

自由区企业必须持续满足“经济实质要求”(Economic Substance Regulations,ESR),定期提交ESR报告。

 

5.2 增值税(VAT)

根据《增值税法》(Federal Decree-Law No. 8 of 2017),阿联酋自2018年1月1日起征收增值税。

 

 

注册门槛:

 

 

申报周期:多数企业按季度申报VAT。年营业额超过1.5亿迪拉姆的企业须月度申报。

2026年VAT合规提示:

零税率出口商品必须保留完整的出口证明文件(海关报关单、提单等),否则ZATCA可能拒绝零税率适用。

 

5.3 预提税(WHT)

阿联酋目前无联邦预提税。但根据税收协定和《企业所得税法》,向非居民支付股息、利息、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的预提税率可能为0%,具体取决于适用的税收协定。

 

5.4 关税

 

 

5.5 消费税

消费税自2017年起征收,适用于特定“有害健康”的商品:

 

 

5.6 转让定价合规

阿联酋已全面引入转让定价法规,与OECD标准保持一致。核心合规要求:

 

 

合规要求:关联交易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。

 

5.7 经济实质法规(ESR)

阿联酋实施了经济实质法规(Economic Substance Regulations),要求从事特定“相关活动”(包括银行业务、保险业务、投资基金管理业务、航运业务、租赁金融业务、总部业务、航运业务、控股公司业务、知识产权业务、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)的企业在阿联酋保持足够的经济实质。

合规义务:

·每年提交ESR通知

 

·财年结束后12个月内提交ESR报告

·自由区企业同样适用

 

5.8 税收协定网络

阿联酋已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(DTA),包括中国。中阿税收协定对中国企业的意义(协定签署于2002年,于2004年生效):

 

 

享受协定待遇须提前向阿联酋税务局提交《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》。

 

第六章 知识产权保护

6.1 法律框架

阿联酋知识产权保护主要由以下法律调整,主管机构为经济部。

·《商标法》(Federal Law No. 36 of 2021):2022年1月生效,全面修订

·《专利法》(Federal Law No. 11 of 2021):2022年2月生效

·《版权与邻接权法》(Federal Law No. 38 of 2021):2022年3月生效

·《工业品外观设计法》(Federal Law No. 12 of 2021):2022年2月生效

·《商业秘密法》:纳入《商标法》规定

阿联酋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、海牙协定、马德里议定书和TRIPS协定成员。

 

6.2 商标注册

阿联酋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注册周期约6-12个月。阿联酋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,可通过马德里注册或单一国家申请。

核心要点:

·伊斯兰文化审查:禁止注册含宗教元素的商标

·阿拉伯语翻译要求:商标申请须提供阿拉伯语译文

·35类(广告销售)必注:是电商平台品牌备案的必备类目

·保护期:10年(可续展)

 

6.3 2026年知识产权重点提示

·《商标法》全面实施:2021年新法在2026年已经完善实施,引入了非传统商标、声音商标等保护,简化了注册程序

·海关保护:权利人可在各酋长国海关备案知识产权,海关有权扣押涉嫌侵权的进出口货物

·执法强化:商标侵权最高可判处100万迪拉姆罚款/监禁

·“自由区工厂产品转入内陆”的商标风险:在自由区生产、计划销往阿联酋内陆市场的产品,若其品牌/商标在阿联酋被抢注(或与内陆分销商的既有商标相同/近似),内陆海关可能扣押该批货物并认定为侵权。建议提前进行商标注册/排除侵权检索

 

第七章 产品合规

7.1 阿联酋合规认证体系(ECAS)

阿联酋合格评定体系(Emirates Conformity Assessment System,ECAS)由工业和先进技术部(MoIAT,原ESMA)负责管理。2026年,ECAS强制范围已进一步扩大,涵盖电子产品、家用电器、儿童玩具、化妆品、食品接触材料等。

批次验证/产品认证:根据2026年MoIAT最新发布的“ECAS合格评定程序”,部分高风险产品可能仍需获得型式认可证书。

标签与标识:所有在阿联酋市场销售的产品必须附带阿拉伯语或阿拉伯语/英语双语标签。

 

7.2 产品合规标准

阿联酋采用海合会标准化组织(GSO)制定的海湾标准及ESMA制定的阿联酋国家标准(UAE.S)。GSO标准与UAE.S并行,具体适用标准取决于产品类别。

认证流程:

·确定产品适用标准

·安排产品在认可实验室进行测试

·提交申请及相关技术文件

·ECAS证书审核及颁发

·产品上加贴ECAS及/或EQM(阿联酋质量标志)标志

 

7.3 食品药品监管

食品、化妆品、保健品、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须向阿联酋卫生与预防部(MOHAP)或相关卫生主管部门注册后方可进口和销售。迪拜居民可向迪拜市政府(DM)注册(适用于迪拜本地注册企业)。

 

7.4 标签要求

进口货物标签须包含以下阿拉伯语信息:

·产品名称

·原产国

·制造商/进口商名称及地址

·成分列表(如适用)

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

·安全警告(如适用)

 

第八章 海关与供应链

 

8.1 2026年海关政策

根据外交部资料,阿联酋有12个海港,货物年吞吐量1.05亿吨,集装箱年吞吐量2650万个标准箱。杰贝阿里港是全球最大人造港和中东地区最大港口;哈利法港是中东地区自动化程度最高的港口。

2026年进口政策重大变化:

 

 

8.2 进口关税

阿联酋对多数进口商品执行海合会统一5%关税税率。特定商品适用更高税率(烟草、酒精类),部分商品(药品、特定原材料)免税。

清关必备文件:

·商业发票(有特定格式要求)

·原产地证书(部分国家适用优惠关税)

·装箱单

·提单(AWB/BL)

·相关认证证书(ECAS等)

进口报关要求:企业须通过电子报关系统进行申报。进口商须持有海关编码。

 

8.3 原产地规则

阿联酋是海合会(GCC)成员国,海合会共同原产地规则适用。中国企业从阿联酋出口至其他GCC国家享受关税优惠。

GCC:采用区域价值成分(RVC)标准,通常为40%。

 

第九章 争议解决

9.1 诉讼

阿联酋法院系统采用三级制:一审法院、上诉法院、最高法院。

诉讼注意事项:

·须通过阿联酋执业律师代理

·诉讼程序以阿拉伯语进行

·诉讼程序可能较为冗长

·外国判决在阿联酋的执行受特定条件限制(双边、互惠原则)

 

9.2 仲裁

阿联酋有多个仲裁机构,包括:

·迪拜国际仲裁中心(DIAC)

·阿布扎比商事调解与仲裁中心(ADCCAC)

·阿联酋海事仲裁中心

·国际商会(ICC)阿布扎比代表处

迪拜国际金融中心(DIFC)法院和DIFC-LCIA仲裁中心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平台。阿布扎比全球市场(ADGM)仲裁中心也是优质选择。

 

仲裁优势:

·程序灵活,周期较短

·保密性强

·裁决依据《纽约公约》在172个缔约国执行

·DIFC法院与国际仲裁机构有成熟的协调机制

 

仲裁条款建议:

“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均应提交迪拜国际仲裁中心(DIAC),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中心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。仲裁地为迪拜。仲裁语言为英语。裁决是终局的,对双方均有约束力。”

选择DIFC作为仲裁地:对于涉及大额跨境投资、金融合同或希望适用普通法程序的企业,可选择DIFC法院或DIFC-LCIA仲裁中心。DIFC法院基于英国普通法,有独立的民商法体系,外国律师无需本地资质即可出庭,且裁决执行有保障。

 

9.3 调解与替代性争议解决

阿联酋鼓励使用调解等替代性争议解决(ADR)方式。DIFC及ADGM均已建立完善的调解规则和机制。

 

结语

2026年是阿联酋市场“合规深化之年”与“我们阿联酋2031”愿景中期冲刺的关键交汇点。从企业所得税(9%)于2023年正式开征、转让定价文档合规要求全面落地,到反洗钱立法全面升级、数据保护法进入执法倒计时;从自由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与合格自由区人士(QFZP)资格深度绑定,到海关12位HS编码分阶段强制实施、电子清关系统全面升级——一系列新政在2025-2026年密集落地,共同指向一个清晰的信号:依靠规避合规换取市场空间的粗放模式正在终结。

 

六个核心趋势值得中资制造业企业高度重视:

第一,企业所得税从“零税时代”走向“选择性优惠时代”。自由区0%企业所得税不再是普惠制,而是有条件授予——企业须满足合格自由区人士的全部条件(经济实质、合格收入、非合格收入微量豁免、经审计财务报表等),方可对其合格收入适用0%税率。非合格收入超过总收入的5%或500万迪拉姆,将导致全部收入按9%纳税,且四年内不得重新申请QFZP资格。

第二,自由区与大陆的“双轨制”逐步融合,但合规成本分化加剧。双重许可证制度允许自由区企业直接面向阿联酋本地市场销售,但本地销售收入须按9%标准税率征税。制造业选址须精准评估出口导向与内销比例,合理利用指定自由区的增值税“境外”地位,优化供应链税负结构。

第三,海关数字化改革全面提速,HS编码、预申报、智能审图三管齐下。12位HS编码自2026年8月1日起对全球进口至阿联酋本地市场的货物全面强制实施;海运货物预申报制度(MPCI)已于2026年4月1日生效,未在装货前24小时提交完整舱单可能导致“禁止装船”;AI驱动的智能审图系统自动识别低报货值和归类错误,低报货值将面临货值5%的行政罚款。

第四,产品合规门槛持续抬升,ECAS认证与能效标签成为市场准入的硬性门槛。ECAS强制范围已扩展至电子产品、家用电器、儿童玩具、化妆品、食品接触材料等,高风险产品须通过型式认证并接受工厂审核。ECAS标志已于2025年9月换版,旧标志过渡期将于2026年9月15日截止。能效标签(EESL)覆盖空调、冰箱、洗衣机等20余类产品,须在ESMA Portal完成注册并加贴统一等级标签。

第五,争议解决体系日趋成熟,仲裁与调解成为中资企业的优先选项。2023年联邦调解法、2025-2026年密集出台的调解配套立法,以及DIFC和ADGM基于普通法的仲裁与执行通道,为跨国商事争议提供了灵活、高效、保密的解决路径。仲裁裁决可依据《纽约公约》在170多个国家执行,调解和解协议可经法院核准后作为判决强制执行。

第六,阿联酋化政策与税务合规深度绑定,用工成本与税务成本同步上升。私营企业须每年将阿联酋籍员工占比提高2%,至2026年底累计达到10%,未达标企业将面临月度罚款。企业所得税已全面实施,零申报企业亦须按时完成税务登记和申报;转让定价文档对年收入达到2亿迪拉姆的企业强制适用,预约定价安排(APA)已开放申请。

 

给中资制造业企业的核心建议:

·合规前置,架构先行:在投资决策阶段即明确自由区或大陆的选址定位,评估QFZP资格的适用条件,将经济实质要求(人员、办公场所、管理决策)纳入运营预算,确保0%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持续有效性。

·数字化合规,系统对接:提前完成ERP系统与海关电子平台(Mirsal 3/ICOS 2.0)的接口适配,确保12位HS编码、商业发票、原产地证书、ECAS证书等信息的一致性;建立电子发票和增值税申报的自动化流程,应对FTA的数据核验要求。

·本地化融入,文化尊重:在斋月期间严格履行每日减少2小时工时的法定义务,遵守公共场合饮食礼仪,尊重伊斯兰宗教习俗;在阿联酋化政策框架下,建立本地员工招聘、培训和职业发展体系,将“阿联酋制造”品牌建设与供应链本地化采购深度结合。

在规则日趋清晰、执法日趋严格的市场中,真正拉开企业差距的,不再是制度套利的空间,而是谁能在合规框架内率先完成架构优化、谁能在数字化转型中跑得更快、谁能在本地化融入中走得更实。阿联酋“我们阿联酋2031”愿景的收官冲刺期已经开启——变局中把握方向,合规中锻造韧性,这是所有志在深耕阿联酋的中资制造业企业的共同课题。

 

团队介绍:

关于久中·长三角跨境法律服务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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